辽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11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副主任李占利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田长连、郭艳、王海浩、谷连久,秘书长丁华元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之峰,副市长韩春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安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人大各委办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辽阳市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201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改迅速,效果较好。审计查出问题共35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23个,其余正在进行整改中。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质量,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要进一步注重整改实效,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区分情况,分类对待,举一反三;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和堵塞漏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2、18、21、30、39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