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10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主持会议,副主任田长连、郭艳、王海浩、李占利、谷连久,秘书长丁华元及委员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黄之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安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辉,市人大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刘文军同志辞去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提请任免刘文军、吴军同志职务的议案》。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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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