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10月12日,灯塔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会议由灯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利华主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英德、温旭新、张占武、高先利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灯塔市副市长夏鹏程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灯塔市副市长李铭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刘景伟同志辞去灯塔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张焕同志为灯塔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编 辑: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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