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7月9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副主任田长连率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我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副市长吕有宏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市环保局监测站、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河东新城截流干管工程、忠旺集团污水处理项目等地实地检查,并听取了我市及相关县(市)区贯彻《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重点了解辽河流域治理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工程建设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展等情况。检查组指出,“十一五”以来,我市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攻坚克难,强势推进,环保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针对下步工作,杨立宪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把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完成省政府关于辽河太子河河段治理任务;围绕加强新城新市镇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注重监察,依法行政,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加强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检查组还将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加强环保工作征求意见,并将依据检查及征求意见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市政府将依据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整改措施,从而强化环境监管,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提高生态宜居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 辑: 夏红真
编 校:
责任编辑: 夏红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