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
5月29日,辽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辽阳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要求,辽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
会议针对农产品质量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是辽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针对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八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服务业委等7个部门负责同志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表示将实行部门联动,协调解决事关农产品质量工作方面存在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指出,这次专题询问整体上看很好,很成功。询问人客观公正,应询人态度诚恳,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就进一步开展好专题询问工作,杨立宪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题询问的重要性。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增强监督的实效,有利于突出重点,提高审议质量,保证了人大代表知情权的落实,提高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二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使专题询问实现常态化。要抓准问题,使提出的问题真正是社会普遍关注并且通过努力能够解决。要强化问前的调研,使询问更有针对性。要完善工作规范,使询问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人大常委会要与政府部门搞好互动,共同推动工作开展。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扎实有效。三要认真抓好本次专题询问的落实,对相关部门的答复承诺要跟踪督办,使农产品质量工作不断提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会议认为,自2006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改进宣传方法,创新载体,提升普法宣传的活力;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试行办法》,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等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伯钧作了《选举法》法制讲座。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