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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 辽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4月16日 10:42:19

3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副主任田长连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艳、王海浩、李占利、谷连久,秘书长丁华元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郝春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安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各委办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会议提出,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行使决定权,为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建设特大型城市凝聚力量,推动工作;改进监督工作,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常委会职责。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82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的19件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本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规范代表活动室的议案》和《关于加大投入,做好弃管楼维修和管理的议案》列席常委会会议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辽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杨立宪在讲话中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完成好本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面临着换届选举等一系列繁重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早部署、早动手,认真谋划,精心安排,在保证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基础上,为下一届人大打下坚实的基础;要继续深入贯彻省委3号文件以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要让人大机关充满朝气和活力,要让人大机关富有战斗力,力争使今年的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编 辑: 夏红真
编 校: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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