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赵长愉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是我市“昂首十二五、建设新本溪”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形成审议意见7项,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4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38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加快建设新本溪,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为实现建设新本溪的宏伟目标,常委会着力加强对“三都五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为加快推进“中国药都”建设,常委会专程赴铁岭新城区、绥中滨海经济区学习考察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经验,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建议围绕千亿元医药产业规模目标,坚持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着力破解影响发展的项目、土地、资金等难题,抓好招商引资和引智工作,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快速集聚。围绕推进钢铁深加工产业加速发展,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多次深入到桥北、东风湖工业园区进行视察和调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和项目入驻情况的汇报,提出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土地收储工作,拓展融资渠道,搞好定向招商,抓好入驻项目开工建设等意见,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园区解决用地指标、电力供应、道路交通等问题。常委会关注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听取了市政府相关情况汇报,要求围绕建设山水旅游休闲基地的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启动工作,尽快形成旅游产业集群效应。经各方共同努力,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快速崛起,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为推进县区经济实现“五年翻两番”的目标,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视察了县区经济发展情况,专题听取了市政府相关情况的报告。代表们认为,县区经济已是全市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增长点,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活力。针对存在的资源型企业多、科技含量低、经济规模小、工业化水平不高、土地和资金制约严重等问题,建议加大对县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下放权力,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继续保持县区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同时,我们还视察了林业经济、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工作,建议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大力发展林地经济,完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常委会注重加强对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分析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调控,积极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听取审议了市本级决算、审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要求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支出、政府债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积极培育财源体系,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细化部门预算,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们还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外埠金融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要为非公企业和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大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加强对城建工作的监督,推进宜业宜居城市建设。按照市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和“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沈溪新城建设情况,听取了市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参加视察的代表们认为,建设沈溪新城是加快“中国药都”建设和实现沈本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市政府要抢抓机遇,集中力量,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施工,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健全新城服务功能,继续搞好老城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力打造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城市。为促进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常委会组织视察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了以“治理保护母亲河,创建环保模范城”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建议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加强环境监管,扎实推进环保模范城建设。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促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常委会积极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部分入住房屋未办产权证问题进行了调查,针对全市6万多户入住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问题,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产权证办理工作,保障市民利益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加快了产权证办理工作。截止去年底已对2.5万户房屋进行确权登记。二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视察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要求认真解决思想认识、政策资金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和完善养老体系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进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教育等方面工作,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三是视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强调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加检测检验设施,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四是视察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均衡发展。五是视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为医改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队伍建设,促进医改任务的全面落实。我们还调查了市场物价、城市供暖、文物保护、档案管理、全民健身、药品生产安全等方面工作,提出多项建议,促进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常委会把推进社会治安管理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来抓,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治安防范力量结构,加快技防网络建设,规范防控体系运作机制等建议,促进了城市治安防控功能不断提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常委会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两级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督促审判机关继续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行为,完善民事执行联动机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督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和社会管理创新。我们还视察了监狱法、律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要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在司法工作中的作用。
常委会重视申诉控告和来信来访工作,坚持领导接信接访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900余人次,转办来信263件,重点督办申诉控告案件45件,现已全部办结,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开展立法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加快发展、关注民生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本溪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保护水环境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常委会组织制定《本溪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水污染防治规划、监督与管理、饮用水水源与生态用水保护、预防与治理等内容,有力地保护和改善了水环境,保障了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常委会结合我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实际,组织制定《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对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服务管理、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方面进行规范,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加强就业工作管理、实现充分就业目标提供了法律保障。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常委会组织制定《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范了气象灾害防御的监测、预报、警报及应急响应等项工作,对提高气象灾害的预报和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针对我市房产管理中存在的部分房屋权属登记迟缓、小区管理执法主体不明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薄弱等问题,常委会修订了《本溪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从装饰装修许可、界定管理范围、细化验收标准、加强修缮管理、明确执法主体等方面完善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房产管理工作。
在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二是为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保障作用,召开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实施地方性法规座谈会,总结探索审判实践中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经验,透过司法实践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质量评估。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审查了报备的15件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重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作用,积极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本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的“关于制定本溪市城市房屋拆改管理条例”的立法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办理,常委会听取了议案办理结果的专项报告,议案中提出的房屋拆改问题已纳入新修订的《本溪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修订计划之中。去年,代表提出建议385件,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都得到了妥善办理。市政府办理的372件建议中,已经或基本解决的254件,列入计划正在解决的92件,受条件制约未能解决并向代表作出说明的26件。为办理好代表建议,我们采取主任会议成员包件督办、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报告等方式,促使钢铁深加工产业发展、名牌商标战略实施、公交车站牌设置和重度残疾人救助保障等关系发展和民生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积极开展代表履职活动。去年,我们从提高代表履职活动质量入手,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先后多次组织代表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听取我市“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的情况介绍,培训了市本级代表小组联络员和县区人大代表工作负责人。组织代表小组围绕推进三大产业发展、城市建设、食品安全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活动40余次,向市政府提出书面建议15件,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使提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接待代表等制度,组织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四、注重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注重从思想政治、组织制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根据省、市委加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构建设的要求,较好地解决了我市人大系统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监督职能。推进了常委会机关的干部交流,增强了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制定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高新区工委工作规则》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使人大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了新的进步。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和调查活动,形成了推进沈溪新城建设、加快县区经济发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15个有一定份量的调查报告。进一步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交流研讨会,全地区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帮助解决难题,努力营造人大机关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方式、增强实效;地方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机关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新本溪建设十分重要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生改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建设新本溪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
常委会要以推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视察生物医药、钢铁深加工、旅游三大产业的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三大产业集群加速发展。二是围绕推进县区经济发展,视察县区工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情况,促进县区经济再上新台阶。三是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市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促进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稳中求快。四是围绕打造宜业宜居城市,视察沈溪新城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五是围绕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视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食品安全、城市供暖、市场物价、文化产业发展、人口与计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进步。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扎实做好立法工作,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常委会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认真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本溪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为加强太子河景区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满足市民休闲娱乐需求,制定《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为加强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保证重大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组织修改《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要围绕高新区建设与管理、城市供热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做好编制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准备工作。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要选择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新近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对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法律实施主体机关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听取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和质量。
四、依法搞好换届选举,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年初,市、县区、乡镇三级人大将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进行换届选举。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组织指导好换届选举工作。要通过换届选举,把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和信赖、有履职能力、在新本溪建设中贡献突出的优秀分子选为各级人大代表。
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组织代表围绕关系发展和民生的重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活动,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建立完善为代表服务的各项制度,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认真办好各项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要重视抓好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把握全局、依法办事、审议决策、服务保障的能力。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组织会中审议,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交流与配合,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向前发展。四是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倡导学习调研、求真务实、弘扬先进的良好风气,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激发工作动力和创新精神。
各位代表!新本溪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发展激情,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更加锲而不舍的工作劲头,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