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鞍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贯彻情况
10月12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鞍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继涛、秘书长朱景阳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实地检查了鞍山锅炉有限公司、鞍山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辽宁华禹重工集团,并与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座谈。执法检查组肯定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成果,并要求各部门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管力度。
编 辑: 王伟
编 校:
责任编辑: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