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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来源: 东北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25日 15:54:21

  葫芦岛日报讯 记者于淑芹报道 8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赵树田,副主任姜淑艳、朱红、王英杰、李宝祥,秘书长智少强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常务副市长裴伟东,副市长敖凤玲、潘春吉、张海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怀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律师法》情况的报告。

  阎生在讲话中指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议题,对于推动实现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全年工作任务目标至关重要。他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上半年经济运行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推进沿海“一线八区”建设,继续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报告提出的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及“十一五”任务目标,为“十二五”规划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阎生就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强调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这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工作,重点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多下功夫,尤其在提供金融服务、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针对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阎生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选准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突出新农村建设重点,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使建设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阎生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要在学校布局、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我市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

  针对我市《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阎生强调,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是推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他要求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不断壮大律师队伍;要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逐步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建立律师与办案部门之间互信和协调机制,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环境;要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不断提高律师整体队伍素质。

  (葫芦岛日报)

编 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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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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