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培训班
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闫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世萍、王专、王琼,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佟志武,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在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监督法培训班上的讲话;介绍了《监督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精神》、《如何做好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如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如何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以及《如何做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等专题讲座内容。
闫丰在讲话时说,省人大常委会举办这次监督法培训班,对于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是非常必要的。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各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使人大监督工作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实现平稳过渡,并得到进一步加强。
闫丰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深入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人大监督工作要坚持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原则,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要正确处理好实施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特别要把贯彻实施监督法落到实处,努力完成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各项任务。
编 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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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