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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大代表视察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陈桂娟 陈航

来源: 大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6月12日 11:00:41

  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鞠文华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就我市贯彻实施《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们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粉煤灰利用的能力及水平,造福子孙后代。副市长张军、市建委负责人陪同视察。

    代表们实地察看了解放路豪森茗家小区、大连热电集团、大连泰山热电集团,详细了解了粉煤灰产品的使用和生产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对我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我市粉煤灰利用情况的前期调研情况介绍。

    据介绍,我市现有燃煤发电厂2家,热电企业11家,供热厂(站)1160座,粉煤灰年产出量约230万吨。2005年,《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加大了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在粉煤灰年产出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粉煤灰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由2004年的65%提高到2007年的79%。同时,制定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相关的优惠政策,为粉煤灰运输车辆免除了公路通行费、减免了养路费等项费用,每年市政府还下达粉煤灰综合利用年度计划,采取各种措施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创造有利条件,调动排灰单位的积极性。在《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中更是明确提出,“十一五”期末,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量将达到315万吨,年创产值3亿元,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我市在粉煤灰综合利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代表们指出,《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采取了有利举措,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强对粉煤灰产品的科技研发工作,总体情况良好,走在了东北地区的前列,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明显提高。但与全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先进城市相比,我市还存在综合利用相对迟缓、产品推广力度不够、缺乏激励机制、设备陈旧落后、科技研发能力不强、生产规模不足等问题。代表们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和市民对该条例的理解认识,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加大粉煤灰治理的科研投入和资金投入,加大扶持力度,多形式综合利用粉煤灰;政府部门要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责任意识,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强化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污染企业不能审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责任,抓紧粉煤灰产业园项目建设,解决储存难题,强化监管责任,总结经验,认真执法,强化鼓励政策,对先进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和扶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我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再上新台阶,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编 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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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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