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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制定印发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 吉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7月03日 15:17:5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省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审查监督工作程序和方法,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近几年我省工作实践,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为《办法》)。

  《办法》包括总则、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预算草案的审查、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决算草案的审查、附则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对重点审查监督的部门预算范围如何确定,审查监督哪些重点内容,审查监督工作何时开展、采取什么方式、结果怎么运用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的制定,是对我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改革、完善和提高,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法》已印发给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和各省级预算部门,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尹蕾)

编 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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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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