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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召开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来源: 绥化市政府网站  浏览字号: 2014年01月13日 14:49:36

  1月10日上午,绥化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绥化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等相关事宜。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吴仲秋,副主任李红霞、康长桥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计26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马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白福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常青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李红霞先后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马里所作的市政府关于绥化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压减预算支出的报告、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万发等辞职的决定(草案)、关于提请补选李海涛为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和监票人名单(草案)。

  分组审议会后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以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相关内容,并作出相应的审议意见和决议,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接受了刘万发等辞职的决定。会议还依法补选李海涛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法律规定,李海涛的省人大代表资格需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认后生效。

编 辑: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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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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