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11月27日下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显刚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凤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楼中梁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唐丽华,市政府秘书长汪世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晓明、李青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晓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各委办室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相关报告;关于市大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的相关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我市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检查组关于对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任后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以书面形式提交了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我市侨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各项报告和相关事项;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大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的决定》和免职人员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任职人员名单和专项工作报告;对任后监督对象进行了测评。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显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证书。
编 辑: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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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