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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举办全市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研讨会

来源: 绥化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09月22日 10:30:12

  18日,我市举办全市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研讨会,从不同方面进行研讨了如何依法有效监督“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东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傅亚文等到会参加研讨。

  市委书记胡世英在致辞时指出,人大监督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人大监督进入到一个崭新阶段,是人大监督通过法律的转换形式,是人大监督规范化程序化的基础,这对于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各级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都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原则、主体、对象、范围、内容、程序等作了相应规定,使监督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监督法明确提出把维护群众利益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充分体现了立法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对行政行为实施效能监督,具有较高行政透明度的“阳光政府”,有利于建设具有较强司法规范性的“法制政府”,有利于建设具有较好社会公信力的“诚信政府”。

  胡世英强调,人大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人大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大力开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围绕监督法实施开展课题调研,在财政预算、司法公正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项监督上收到了显著成效;围绕监督法实施推进制度创新,在修改、补充、制订、完善相关制度上取得了实质进展;围绕监督法实施开展专题培训,在提高人员素质、增强监督实效上采取了实际举措。在监督法贯彻实施过程中,我市各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按照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的要求,把握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破解好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在监督法学习贯彻上,无论是认识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有一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深入探讨、深入破解,需要以集中研讨等形式进行交流和深化。通过这样一种形式,交换思想,交流体会,在为什么实施监督法、怎样实施好监督法等问题上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进对监督法精神实质、基本要领、原则要求的理解,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胡世英说,要以此次研讨会为动力、为契机,掀起学习贯彻监督法的新高潮,把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各级人大作为监督法的执法主体,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规范监督形式,严密监督程序,创造性做好监督工作。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放在政治高度去看待,置于党委全局工作中去谋划,支持人大常委会运用监督法规定开展监督工作。要引导党的各级组织、教育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把监督法作为必学科目,各级党校要把监督法作为必训课程,各级新闻媒体要把监督法作为必宣内容。“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全市上下要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契机,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绥化争做贡献。

  研讨会共收到40多篇调研文章,有19篇在会上宣读或书面交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层面普遍参与,立足于贯彻监督法的工作实践对监督法规定的内容都有涉猎,研讨的内容比较广泛,主题鲜明。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烈,副主任刘占生、刘万发,秘书长朱汉伟都撰写调研文章在会上宣读交流。

  王洪烈对全市人大机关如何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加深对监督法精神实质的理解,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创新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途径,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努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王洪烈指出,监督法颁布实施后,我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收效明显。在监督思想和监督原则的把握上,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都能够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围绕党委工作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问题关键,把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管理、社会保障等事项确定为重点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及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促进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等重点问题的解决,推动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在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的创新上,各地认真学习领会监督法精神实质,严格遵守履职程序,清理了与监督法不相适应的制度文件,注意监督法贯彻实施的过渡和衔接。尤其在制度建设方面,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提升监督层次,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能力和监督效果的提高上,各地都把“抓培训、强素质、提质量、增实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请专家教授讲课的,有组织人员集中学习的,有通过开展竞赛等活动进行学习的,形式多样,效果显著。学习贯彻监督法要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加强制度规范,要解决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问题。

  王洪烈指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提出了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监督的科学性、服务型和人性化的理念,并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研究和探索。学习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实现好“三个监督”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突出整体工作大局,必须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必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妥善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形成一种和谐共赢、良性互动、同频共振的局面。

  刘东辉到会祝贺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充分肯定了研讨会的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认为这是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研讨会,研讨的题目既有对监督工作经验的理性总结,又有对工作中遇到问题的深入探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理论性。此次研讨会不仅对加强绥化市各级人大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全省各级人大贯彻实施监督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刘东辉指出,监督法实施后,全省各级人大积极行动,贯彻实施比较顺利,基础打得牢,方式适应得快,工作抓得实,取得了显著效果。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认真解决,要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很好解决。

  刘东辉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提高对监督在人大工作中地位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监督权是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重要保证。要全面、客观、准确地把握监督法,对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都是至关重要的。

  刘东辉要求,监督工作要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要解决不敢、不愿、不会监督的问题。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来选监督题目,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来选监督题目,要紧紧围绕党委重要决定和政府重点工作来选监督题目,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热点问题来选监督题目。要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加强权威性。每次审议要把握一两个关键问题,力争解决一两个具体问题,把专项监督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跟踪问效。要加强人大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市委副书记、市长肖建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福胜、李红霞,市人民法院院长杜吉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世明,市政府秘书长康长桥,市长助理、建设局长徐承运,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正、副处级干部等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贤超主持。

编 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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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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