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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与省档案局联合对档案“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 黑龙江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8月11日 15:03:51

    今年是《档案法》实施20周年,《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实施9周年。日前,为推进《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观念,促进档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刘振怀率队对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省档案局副局长伊爱华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对牡丹江、鸡西、大庆3个市档案局(馆)以及部分区县、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进行了调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将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档案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情况,档案馆库建设和档案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管理现代化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情况等。

    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档案管理情况,调研组认为牡丹江、鸡西和大庆市档案局能够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档案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平稳运行。但在贯彻执行档案“一法一例”中仍然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部分市辖区不具备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目前,牡丹江市档案局所辖的4个区,鸡西市档案局所辖的6个区只设立了档案馆或室没有设立档案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没有明确,无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责,严重影响档案工作的开展。二是档案事业经费投入不足。3个市所辖的多数县区没有将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档案馆馆舍建设发展不平衡。多数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面积小、质量差,不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达不到档案安全保管的基本要求,严重危及档案安全并影响档案的开发利用。

    调研结束后,调查组分别向牡丹江、鸡西、大庆市政府主管领导反馈了意见,对加强档案事业管理、完善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建议。

编 辑: 唐志强
编 校:
责任编辑: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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