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中级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推进司法公正
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将各项审判活动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促进了司法水平的提高,确保了司法公开、公正与公平。
接受人大监督渠道多样化。一年一度地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是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该院认为仅此还不够,为确保取得人大监督的及时性,他们采取多种形式请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每季度定期总结阶段性工作邮寄给代表们,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代表们意见的落实情况再向提议人进行反馈;重大审判工作会议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请人大代表到庭旁听,监督法院的庭审活动和程序的公正性;每半年一次请部分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就专项工作向人大代表汇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对法院干部的业外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直接向院长通报,处理结束后院长亲自向代表反馈情况。
接受人大监督活动经常化。在接受人大监督制度的落实和措施的实施中,该院坚持常规性汇报、征求意见与随时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相结合,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成为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他们向代表发送季度总结四次,收到建设性意见11 项,已在工作中有效落实9 项;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9 次;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工作3 次。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得到了人大的广泛支持。有外力干扰审判工作时,人大帮助协调;法院无法解决的涉诉访矛盾,人大牵头,由相关部门协同解决。(李志龙 记者潘怀远)
编 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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