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二十二号
威海市文登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院长宫云举的提名,决定任命:
于军涛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南海新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善东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南海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许文昌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戴海明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永亮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赵明鹏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史丽丽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侯德华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王善路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秀琴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赵 丽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婉婉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胡传佳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葛家人民法庭副庭长;
邓晓阳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颜秀松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栾哲元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君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高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丛荟如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于洪波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永波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卫华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善东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高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文昌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堂波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林晓阳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永亮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赵明鹏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侯德华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善路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葛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秀琴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赵 丽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积庆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侯国钦、毕建义、刘昌忠、王钦华、张吉波、王伟光、于 洋、徐小万、姜英乔、孙国友、唐功文、黄相洪、黄相燕、于洪强、刘绪慧、王树松、王文茂、邵正围、侯成泽、陈传毅、刘云强、宋江明、隋 勇、宫召华、徐梅林、丁明启、毕建华、宋宗永、王国安、王春青、周志远、谷祖明、毕庶良、谭业波、华卫、林子茵、王淑英、于志海、于京军、徐玉、王建丽、孙会明、潘见志、毕建章、孙积刚、孙德仁、刘昌波、王德强、于向洋、邵风前、徐国军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院长宫云举的提名,决定任命:
于军涛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南海新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善东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南海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许文昌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戴海明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永亮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赵明鹏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史丽丽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侯德华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王善路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秀琴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赵 丽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婉婉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胡传佳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葛家人民法庭副庭长;
邓晓阳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颜秀松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栾哲元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君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高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丛荟如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于洪波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永波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卫华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善东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高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文昌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堂波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林晓阳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永亮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赵明鹏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侯德华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善路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葛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秀琴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赵 丽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积庆的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第二十三号
威海市文登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根据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院长宫云举的提名,决定任命:侯国钦、毕建义、刘昌忠、王钦华、张吉波、王伟光、于 洋、徐小万、姜英乔、孙国友、唐功文、黄相洪、黄相燕、于洪强、刘绪慧、王树松、王文茂、邵正围、侯成泽、陈传毅、刘云强、宋江明、隋 勇、宫召华、徐梅林、丁明启、毕建华、宋宗永、王国安、王春青、周志远、谷祖明、毕庶良、谭业波、华卫、林子茵、王淑英、于志海、于京军、徐玉、王建丽、孙会明、潘见志、毕建章、孙积刚、孙德仁、刘昌波、王德强、于向洋、邵风前、徐国军为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公告。
编 辑: 夏红真
编 校:
责任编辑: 夏红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