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人大“五准”监督效果好
黄富军
诸城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一个“准”字开展监督活动,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
一是监督意识树的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法定的民意机关和代表机关,更是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权威的监督和决定机关。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加深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牢固树立“对于‘一府两院’的工作,抓监督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在市委的领导下科学把握 “分工不同, 目标一致”的履职格局,做到不失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是监督重点抓的准。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诸城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的内容上,坚持党的领导,从全局性的问题入手,与党委的思路一致;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符;坚持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与政府工作同步;坚持实事求是,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从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筛选。
三是监督依据找的准。诸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开展学习和调查研究活动,在听取和审议每一项专题作报告、开展每次调查活动前,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知识并深入实际开展前期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避免跟着报告走、隔靴搔痒。在调研实施上坚持围绕审议议题,坚持深入基层,多渠道广泛听取各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掌握社情民意,力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同时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方法,扩大调研范围,拓展调研层面,丰富调研内容,切实提高调研实效。
四是监督形式选的准。不同的监督方式有不同的监督效果,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内容,适时采取有效的监督方式进行监督,力求做到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有机结合。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敢问、敢管、敢查,敢于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使监督工作真正有威、有为、有效。
五是监督效果跟得准。没有效果的监督,即使过程再完美也是徒劳无益的。诸城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效果上坚持敢跟善跟、跟紧跟准,不出成效决不罢休。该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提出的每一项审议意见,在转办后都明确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要求办理落实结果如实向人大常委会及时反馈,做到一跟到底,跟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