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南市人大机关组织学习新选举法
中国人大网讯 《选举法》修正案已于3月14日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15日上午,山东省胶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时组织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会议,认真学习《选举法》修正案。
会上,机关全体干部首先原原本本地学习了《选举法》修正案。随后,围绕这次《选举法》修正的意义及修改的重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分别针对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候选人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设立秘密写票处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一个里程碑。而新《选举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的行使必将起到强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会议认为,《选举法》是建国以来我国选举工作的经验总结和选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自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后,已先后经过五次修正,不断丰富和完善,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有效保证,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体机关干部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选举法》,吃透精神,把握要义;认真研究贯彻实施新《选举法》具体措施,掌握方法,明确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新《选举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人大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山东省胶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张亚宁)
编 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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