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人大 > 山东 > 新闻报道

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工作 呈现五大亮点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7月23日 08:32:34

今年以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在认真总结历届常委会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督方法,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讲求实效上下功夫,使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该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头戏,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人大不监督就是渎职,监督不到位就是不称职,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认识,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就明确提出监督工作的重点,有计划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

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常委会始终坚持和把握把党委工作的要点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起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作为人大监督、参与、支持和服务工作的落脚点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半年来,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共听取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12项,提出意见建议26条。

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体现支持。在人大监督工作中,认真处理好监督与参与、监督与支持、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做到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任务同落实。监督与参与、支持和服务关系的协调处理,赢得了各级党委的支持,一府两院的信赖。

加强跟踪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始终做到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议题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求并督促“一府两院”在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主任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并督促一府两院将办理落实情况在适当的主任会议上作出书面或口头汇报。使人大监督工作善始善终,真正落到实处,体现了较好的监督实效。

兴调查研究之风,做到督之有物。“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常委会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把调查研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条件,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拟定调查提纲,改进调查方式,把调查研究工作置于监督工作之前,为高质量审议好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有关议题,为有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德州市人大常委会 刘希云)

编 辑: 唐志强
编 校:
责任编辑: 沈掌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