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有为突出“五特点”
今年以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科学定位,依法履职,创新有为,较好地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是强化监督有新作为。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中之重,提出人大监督要做到“精、实、好”,即选题要精、工作要实、效果要好,这个思路很好,符合监督法精神。特别是德州市人大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很好地解决了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实效不强的问题。
二是代表工作有新亮点。德州市人大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来抓,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围绕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一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推广。
三是调查研究有新成果。调查研究是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充分的知情知政,才有充分的发言权。德州市人大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职责,着眼于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推进市委重大决策落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
四是人大宣传有新突破。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州市人大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以宣传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为重点,使人大工作影响不断扩大。
五是机关面貌有新气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思想、组织、制度、机关等方面加强了自身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机关面貌呈现了新气象。(德州市人大常委会 马春荣 )
编 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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