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7月23日至24日,通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赛娜同志主持会议,副主任乌兰、王玉伟、李双喜、林向阳、特木尔巴根,秘书长郭学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国秋,市政府副市长李永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凤玉同志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交通局、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教育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辽市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通辽市建立高效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治理早婚早育的规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物业公司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理执行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培育物业公司的决定》。(综合科)
编 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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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