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推进“水市湖城”战略规划实施的决议
衡水市“水市湖城”战略规划,理念先进、站位高远、定位准确、方向正确、空间广阔、布局合理,提出了建设“五宜”型现代城市目标,描绘了衡水城市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符合衡水的实际,突出了衡水的优势和特色,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意愿,是实现衡水科学超常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依法推进“水市湖城”战略规划实施,特作如下决议:
一、依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水市湖城”战略规划,是衡水市城市发展建设的总纲,起着先导、主导和引导作用,对于整合城市资源,打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有着重大的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战略规划,抓紧编制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项配套规划,以法定形式确定下来,切实维护其连续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涉及城市的定位、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等重大问题,必须保持稳定。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有必要对局部规划进行调整的,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有关规划。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要依据总体和配套规划,严格依法有序进行,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个口,确保“水市湖城”战略规划的依法科学实施。
二、实施战略规划应坚持的几个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水市湖城”战略规划实施,必须统盘考虑、科学安排,有计划地推进重点区域建设,打造关键节点的控制性工程。要按照战略规划要求,明确年度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完成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规划的实施。
2、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城市建设要坚持生态环保优先的理念,恰当处理好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科学开发利用好土地、水等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和破坏,打造名副其实的生态城市。
3、以人为本,彰显特色。“水市湖城”建设必须突出“以人为本,以水为魂,以河为脉,以湖为韵”,做足做好水文章;挖掘城市文化底蕴,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标志性街、区和标志性建筑,塑造城市特色;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4、夯实基础,壮大支撑。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加快构建城市主体框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充分利用城市发展平台,加快产业聚集区发展,不断壮大城市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为城市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三、加大规划实施的推进力度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建设要基础设施先行,切实加强路网、电网、热网、气网、供排水网等的规划建设;加快学校、医院、广场、公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的综合实力。
2、积极构建水网、绿网体系。“水市湖城”建设要突出“以水为魂、因绿增辉”的特点。切实加大河湖水网工程建设,努力构建河湖相连、城水相依、湖城一体的生态景观;加快推进沿河、沿湖、沿路等主体绿化工程,尽快形成完整的绿化格局,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化、美化城市。
3、加快重要区域关键节点工程建设。抓紧启动金三角新城区、湖东生态城、九州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建设,以起步区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推进重点工程和精品工程建设,尽快让“水市湖城”出形象、出效果。
4、健全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按照同城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市、县、乡、村属地管理机制,尽快实现同城规划、同城管理;不断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强化规划部门职能,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擅自更改规划和降低建设标准的违规、违法案件,依法确保规划的实施。
5、强力攻坚破解难题。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创造性地破解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为推进战略规划的实施积极创造条件。
6、加大规划实施的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战略规划实施工作,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明考核奖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协调调度力度,推进规划实施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凝聚社会合力共促规划实施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水市湖城”战略规划的详细内容,让市民充分了解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法规,了解“水市湖城”战略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增强人们依法规划建设城市的意识,积极引导市民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服从大局支持城市规划建设,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各项重要城市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询市民意见,提高城市规划制定实施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市民的监督,让广大市民成为城市战略规划实施的主体。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凝聚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合力共促“水市湖城”战略规划实施的良好局面。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度定期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或执法检查,确保城市规划实施依法健康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