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4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增明,副主任许昆峥、王中联、傅世武、李屏东、郭领域、张石峰,秘书长王志勇出席了会议。
王增明主持了昨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首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傅世武所作的关于实施《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于2004年修订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将园林绿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强化园林绿化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信息化建设,为推动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2008年初,我市被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执法检查组认为,尽管我市在贯彻实施园林绿化条例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园林绿化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不到位,园林绿化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园林绿化队伍建设尚需不断加强。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大绿化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绿化氛围。要进一步提升绿化规划,提升规划质量。要改进绿化管理体制,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要加强建管水平,增加绿化面积。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蒲国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年)》编制情况的说明。生态市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市级行政区域。开展生态市建设,是落实以人为本、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石家庄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具体措施,是保障省会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生态建设规划先行,我市编制《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年)》,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主线,抢抓机遇,大力实施生态立市、科教兴市战略,以保证战略性水资源供需平衡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为石家庄市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建议。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实现生态现代化,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把石家庄建设成为燕赵山水田园特色鲜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宜居兴业的新石家庄。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占军所作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旅游局局长王玉国所作的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朱贵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春和分别所作的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环保局副局长周同友所作的关于《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列席此次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张发旺,市政协副主席朱增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朱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春和。
来自全市9名公民旁听了会议。(王 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