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2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纪兰、李国峰、张振芳、李进军、张书庆、桂正平、崔建泰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秦晓旺出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列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传达了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主要精神,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牛金生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福喜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工作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报告和议题分组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工作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表决。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李年善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新任职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
李年善在讲话时强调,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长治,坚定不移地履行人大的各项职能。人大要带头学宪法,把遵循宪法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要坚持法治思维,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坚持法治引领,加强人大立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六权治本”,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强化对依法确权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效果。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跟踪问效,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要强化认识,注重效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要适应形势,提升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进卯,副主任王忠义、师义昌应邀列席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