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8月19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胡尹庐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边学文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郭津生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殿奎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鸿书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彬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郭鲁峰的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冯涛
编 校:
责任编辑: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