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号)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2015年4月24日,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强辞去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 辑: 冯涛
编 校:
责任编辑: 余晨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2015年4月24日,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强辞去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天津市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