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许殿君为南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沈慧玲为南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幸的南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智晶、张岩、马志国、戴宝生、杨士勇、高宪德、马友春、张育友的南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