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天津市南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戴红心为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邬霁虹的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振军、焦艺兵、王树国、卢迎新、刘俊堂的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