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0年3月2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鹤贤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任命刘莉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殷元庆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任命咸胜强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赵恒举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杰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程庆颐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邱建民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高慧卿、王明学、张吉和、刘连芬、张淑英、荣珩、席洪波、申全民、卢继业、殷国新、孙欣、周宝春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勉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田浩为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俊杰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宗立军、王立群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萍、李砚芬、赵克洋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 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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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