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12月11日,和平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占华带队,对和平区贯彻实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区长姚增顺参加陪同。
检查组先后到劝业场街兆丰路社区和津湾广场二期九号工地,就社区煤改电设备运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总体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检查重点提问,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出答复。
吕占华在讲话中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和平区进一步加大对《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在驻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守法的良好环境;要紧紧盯住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加强对大气主要污染物的环境监控力度,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等投入力度,为全面治理大气污染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姚增顺表示,将认真研究落实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更有力的领导、更明确的责任、更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抓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标准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和平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编 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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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