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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大代表视察区清新空气工作

来源: 红桥区政府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9月12日 14:15:30

人大代表视察区清新空气工作

  8月2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姬俊英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我区清新空气工作,现场视察了大成施工工地、水西庄闲置地块及水木天成垃圾转运站。“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清新空气行动中各部门通力合作,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绩。施工工地管理更加规范、垃圾处理注重环保、露天烧烤得到根治,让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座谈会上,区清新空气指挥部负责人向市、区人大代表汇报了清新空气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并与代表们进行了充分交流。通过视察、交流,代表们对我区清新空气行动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积极为我区清新空气行动工作建言献策。

  区人大常委会姬俊英主任对我区建设“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新空气行动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建设美丽天津是贯彻十八大总目标任务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天津定位的要求,是提升市民宜居环境,改善群众生活,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需要。姬俊英主任就巩固成绩,合力攻坚做好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市委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决定。

  建设美丽天津,党的十八大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有期望,市委有决定,群众有期盼。当前,红桥正处在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把生态宜居城区作为我区发展定位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实施了生态城区创建,连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环境保护和社区建设,城区面貌发生了明显改观,但我区的总体生态质量和水平还要提高,治理大拆迁、大建设带来的扬尘污染任务依然艰巨。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建设美丽红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自觉将生态文明融入到现代化建设过程之中,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要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实施。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工作中我们能否将最严格的法律以同样最严格的手段和措施落到实处,法律的亮点能否在实践中得到很好的执行,能够好用、管用,考验着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我们每一个人。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担当起来,以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推进“一号工程”的实施,以前所未有的铁腕依法治理环境违法行为。要制定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层层压实,做到每个指标有人扛,每项任务有人抓,每项工作有人查。努力创造一个天长蓝、地长绿、水长清的美好环境。

  三、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日前,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天津第十届五次全会上围绕建设美丽天津总目标,对全市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其中突出强调:要加大“生态文明、美丽天津”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蔚然成风。新环保法对环保宣传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为此,我区要紧紧抓住深入开展“共建美丽天津,共享美好生活”群众性创建活动的契机,引导居民自觉养成环保行为习惯,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文明、健康、低碳、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氛围。

编 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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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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