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七次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6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宁殿方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时善受市长黄兴国委托宣读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议案及所作的说明。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所作的关于我市法院系统加强调解工作构建大调解格局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法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这一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良传统,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学工所作的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认真做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与侦查、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既密切配合又监督制约,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又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认真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是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要求和“四个着力”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快落实,更好地改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任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李少平宣读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杨学工宣读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刘地生等任免职务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公务员局局长高中启宣读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王贺胜、程津新任免职务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李少平宣读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孙佑海免职的议案和其他审判人员任免职务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杨学工宣读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检察人员任免职务的议案。
任命事项表决后,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被任命人员作了履职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弟所作的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刘胜玉在讲话时说,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把培育观念新、有文化、讲文明、懂技术的新型农民,放在基础性、战略性的突出位置。制定《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为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规范和保障,对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从业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刘胜玉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平正义。法院、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承担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任务,既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也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希望各级“两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保持公正廉洁,为推进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胜玉指出,今年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科技进步执法检查。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我市促进科技进步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综合科技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但与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天津能否真正建成北方经济中心和研发转化基地,需要在科技进步方面投入更大的力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深入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科技进步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张元龙、邢明军、李润兰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文喜、王治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有3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