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8月26日,天津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季新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洁泉、欧成中、朱桂英、李联国、徐维芬出席会议。副区长王玉柱、庞学光、石季壮,区政协副主席陈永林,区法院代理院长康健茂,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建国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区政府积极应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新要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认真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民生、保稳定、改善市容环境的关系;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切实改变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人性化服务,让企业和投资商乐于在和平区投资发展;要加强税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应收尽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情况的报告。要求全面加强全民健身工作;要加大投入力度,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造条件;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要把关心民计民生融入到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切实让全区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要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最需要帮助的人群,维护社会公平。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建章立制,确保资金使用更加合理安全。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黄立民等四名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第十二次集中学习活动。
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通讯员郭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