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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来源: 人民网·天津视窗  浏览字号: 2009年06月04日 09:36:35

    5月27日,静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主持会议,副主任髙仲恒、魏宗靖、李广琦、刘国英出席。常务副县长曹殿卿,县人民法院院长崔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兴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组织领导、制度保障、选人把关、教育培训、管理使用、陪审员作用发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参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案件审理,为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建议,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培训,建立一支知法、懂法、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和参审能力;要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陪审员职责,规范参审程序,有效发挥陪审作用;要完善机制,建立定期向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静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静海新城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的决议》。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提请,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还确认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公安静海分局对县人大代表刘树纪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做了有关情况的说明。(曹希霞)

编 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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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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