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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7月22日召开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来源: 天津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07月09日 09:32:47

  天津日报讯(通讯员王颖)6月30日,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季新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洁泉、欧成中、朱桂英、李联国、徐维芬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冯绍宽和区法院院长刘建国、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建国等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7月22日召开和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是补选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召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提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会议审查了区政府《关于2007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和平区2007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 财政决算和审计报告实事求是,体现了区政府认真落实预算法、审计法,依法理财,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法律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监督工作,支持政府干事创业。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全区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意识,增强全区各单位和部门完成税收目标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完成税收目标的信心;要强化预算意识,区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作较大调整,应及时主动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要进一步挖掘税收潜力,加大协税护税的力度,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实现科学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项民心工程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对20项民心工程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坚持高标准,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新一届政府以人为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会议要求,要从实际出发,筹划好新20项民心工程的目标任务,确定新的民心工程项目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工程更加贴近民生,更加符合民意;要克服重大轻小、重近轻远、重建轻管的思想,切实谋划和确定好新20项民心工程;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20项民心工程,坚持科学施工,合理施工,严格监理,切实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要坚持建管并举,建立建设与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巩固民心工程成果;要科学规划,降低成本,使有限的资金产生最大的效益。在规划设计时,要加强协调,通盘考虑,尽量减少反复和重复,使20项民心工程真正成为惠民工程。

  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杨宝华、魏玉林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因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杨宝华、魏玉林两位同志工作变动调离本市,经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区人大常委会确认终止其代表资格。

  根据主任会议提请的议案,会议作出了关于调整和平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撤销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城建工作委员会,建立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和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提请的议案,会议作出了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决定。

  根据主任会议提请的议案,会议作出了增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委的负责同志。

编 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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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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