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人事任免决定一
任命连宇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刘怀生同志为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周新春同志的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莉同志为丰台区民政局局长;
免去李秀瑛同志的丰台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洋同志为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立新同志的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马士有同志为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梁彦梅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苏军同志为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局长。
免去张莉同志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丰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王百玲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丰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右安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连宇同志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方庄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李海秋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方庄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东高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钱爱平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右安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田秀文同志为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东高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编 辑: 马冬潇
编 校:
责任编辑: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