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2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副主任刘新成分别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负责人、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分别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一府两院”所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赵凤山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所作工作报告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下午的分组会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时认为,市人大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143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了“一府两院”等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重点督办继续发挥了示范作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类督办进一步扩大了建议督办的覆盖面,代表联络室继续努力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改进了建议督办检查工作,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实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时认为,报告全面总结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主要工作和经验,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如期形成,本市“十二五”规划将全面实施,区县、乡镇人大代表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首都还将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等新形势、新任务,对常委会2011年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了明确安排。报告思路清晰,内容具体,体现了“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宣传制度、营造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部署工作”的特点和功能。报告(讨论稿)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吴世雄、柳纪纲、李昭玲,秘书长唐龙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敬民列席全体会议。(王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