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两项立法立项论证
12月1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关于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项论证报告时,原则同意立项,并要求适应上位法修订工作进程,继续深入论证,结合北京老龄人口结构和养老水平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着重加强养老服务研究,今后适时启动本市条例修订起草工作。
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关于制定《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立项论证报告时,同意予以立项并由市政府起草并提出议案。会议认为,该促进条例的立法应充分体现分类促进的原则,有针对性地促进符合北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相关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着重为解决这些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市场进入难、生产资料获取难等突出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会议研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及条例表决稿时认为,这部条例是首都“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部重要法律文件,对于推动首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对于中关村进一步实现产业升级、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法规着重鼓励自主创新,着力整合中关村地区科技资源优势、形成产业化格局,有很多亮点。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立法工作领导体制和法规起草机制,集中各方智慧,使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及条例表决稿、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法规案办理结果的书面报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稿)》、《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稿)》等事项。(王皓)
编 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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