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12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文见四版),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卫同志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等人事任免事项。
黄卫在辞呈中说,因工作需要,中央决定调动我的工作,特请求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在我担任副市长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特表示衷心感谢。会议指出,黄卫同志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市长做好政府工作,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推动北京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在负责教育﹑环保﹑城市管理﹑交通等方面的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常委会组成人员以热烈的掌声,对他的辛勤工作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杜德印讲话说,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完善研究分析和沟通协商机制,明确责任、深化认识、加强合作、认真办理,交办方式不断改进,督办时效不断增强,使代表建议办理的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工作开展、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过程。
杜德印指出,起草和修改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筹备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和提请审议的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报告着眼全局、特点鲜明、体例完备、重点突出,既肯定了成绩和亮点,又查找了差距和不足,同时提出了2011年的目标和任务。起草部门要结合大家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报告的修改工作。
杜德印指出,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形成了民主团结、顺畅有序的工作局面。希望大家再接再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和部署上来,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风貌、严谨的作风、认真的态度投入到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中来,为审议好“十二五”规划和开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而努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马振川﹑吴世雄﹑柳纪纲﹑李昭玲,秘书长唐龙出席会议。(王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