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基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养老事业发展工作,将其分别列为主任会议议题和区五次人代会议案督办内容,并将区人大代表白苏玲、赵万友、张剑玲提出的相关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6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学锋、孔德琴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在副区长张春秀陪同下,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我区农村社区建设和基层养老工作成效,并提出了加大农村公共服务经费投入,加强社区人员培训,从政策、资金方面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建设一批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发挥民间养老机构作用等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学锋、孔德琴强调,1、要站在建设世界城市和“新四区”建设的高度,科学合理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在“十二五”规划中统筹考虑,明确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整合城乡资源,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2、在农村社区建设上,要深入研究农村社区发展中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投入、严格把关,并加大农村地区城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3、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培育和发展养老资源,探索依靠民间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现养老事业产业化、多样化。
编 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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