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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就区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出建议

来源: 朝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6月30日 16:07:02

  根据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6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一年来,我区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了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和监测网络,组织开展了多层次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顿,圆满完成了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此,执法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执法检查组发现,目前我区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宣传仍需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亟待加大,对无照经营的小饭馆、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和查处还需加强。为此,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4点建议:1、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学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广泛性和有效性。一方面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普及工作,将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和执法队伍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效果;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育消费信心,提高公众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的运行机制;建立并坚持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内部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工作统筹与对接。发挥街乡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并在经费上予以一定保障。形成上下有效联动、部门密切配合、全方位监管到位的良好局面。3、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建立查处公示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挥警示作用,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要逐步加大食品安全的保障性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检测的设备数量和水平、增加食品检测的频率和范围,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改善我区食品安全环境提供保障。4、加大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整顿力度。加强对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小食品店、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工地食堂和农村地区等重点环节的重点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特别是中小餐馆的监管,加大对无照经营的小饭馆和小摊点的查处与取缔力度,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编 辑: 唐志强
编 校: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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