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纪要
2009年11月26日,顺义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27次会议。常委会主任马庚良、副主任周庆禄、贾春林、冯庆森、周淑伶和委员共计22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贾春林副主任主持。
一、会议听取了冯庆森副主任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了11名补选代表的资格。
二、会议听取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盛德利主任代表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人大代表视察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所提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区财政局马万林局长代表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委员所提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区审计局任立强副局长代表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委员所提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区农业局局长陈福全代表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人大代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所提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会议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通过了这四个报告。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法院郭铁相院长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落实司法为民,积极化解行政纠纷,预防行政争议,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会议一致通过了这个报告。同时建议:一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审判能力和对案件的研究能力,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出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提供司法意见和法律咨询,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行为规范”意识、铁案意识和“案结事了”意识。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检察院窦秀英检察长所作的《关于贯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检察院在诉讼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强化意识,完善机制,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提高了诉讼监督能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诉讼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了法律监督职权的正确行使。会议一致通过了这个报告。同时建议:一是把贯彻落实决议作为长期任务,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诉讼监督能力建设。二是把诉讼监督的内部联动、外部协作和内外部相互制约等一系列具体工作机制固化为一整套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诉讼监督的整体实效。三是重点围绕执法和司法权力的行使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加强诉讼监督,并加强涉农检察工作。
五、决定免去逯春燕同志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政府林向阳副区长讲话指出,今年,政府继续加大了建议办理力度,129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常委会上作了建议办理专题报告。林向阳副区长还介绍了政府明年的主要工作,希望人大代表和各位委员多关注新城建设、重点镇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对政府工作多提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政府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马庚良主任介绍了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情况及筹备召开区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情况,充分肯定了两院的工作,希望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防范行政纠纷发生; 检察院要进一步树立科学的监督观念,不断提高诉讼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深化检察改革,突出监督重点,深化《决议》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