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5月22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全体会议并讲话。
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该条例共七章,七十四条,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同时废止。全体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杜德印为部分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杜德印在讲话中指出,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制订并于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该条例贯彻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为新形势下首都建设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条例实施后,市政府要抓紧制定配套的行政规章,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确保法规贯彻执行。
杜德印指出,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主要是为了与国家《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持一致,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在本市贯彻落实。法制委员会要深入研究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认真研究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首都妇女权益保护的水平。
在谈到本市安全生产时,杜德印强调,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实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同样要构建安全社会。市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安全保障物质技术基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为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幸福、美好的和谐社会,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刘晓晨、吴世雄、柳纪纲、刘新成、李昭玲,秘书长唐龙出席会议。
全体会议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县人大常委会等列席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参加了题为“我国商事审判工作的概况和趋势”的法制讲座。(周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