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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受聘为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特约监督员

来源: 北京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5月23日 14:24:17

 

  北京人大网讯(通讯员刘军)5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协助市爱卫会办公室聘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特约监督员。同时,代表们听取了市爱卫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代表们认为,《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十多年来,市和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做了大量的工作,禁烟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是较好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市政府根据《规定》授权,于5月1日实行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若干规定》,扩大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进一步推动了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为举办一届无烟的奥运会、履行《烟草框架公约》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吸烟有害健康和危害他人的宣传力度,要突破以往的宣教模式,注重人性化教育,增强宣传品的可读性和亲合力;有关部门要制定规范,减少电视剧节目中的吸烟镜头,以免对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市和区县爱卫会办公室要加大对禁烟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细化监督员、检查员职责,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推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领导机关、机关领导带头”的成功经验,抓好青少年、教师、医生等重点人群的禁烟工作,大力创建“无烟家庭”、“无烟医院”。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梁平在座谈会上提出,在人大代表中聘请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特约监督员,是市爱卫会办公室多年坚持的一种好的做法,是市政府及各部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是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闭会期间作用,协助政府推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他建议:一是特约监督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挤出时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活动,把履行代表职责和行使特约监督员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多关心和支持本市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依法监督法规的落实。二是市爱卫会办公室要努力为特约监督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加强与禁烟特约监督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管理和执法水平,共同做好本市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综合处)

编 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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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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