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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23日 08:53:16

  法制日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陈丽平今天再次提请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了对村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条件。

  原修订草案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作了规定。一些常委委员提出,为做好提名候选人的引导工作,应当对村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条件提出适当要求。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增加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村民为候选人。”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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