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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旅游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浏览字号: 来源: 克拉玛依人大网  2010年05月14日 09:02:54

  为促进政府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旅游工作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提升旅游项目品质和旅游市场监管,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王俊生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4月20日至23日,对我市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独山子油田、第一口井,乌尔禾乡“农家乐”项目、魔鬼城,白碱滩“193”井、百里油区、白沙滩,黑油山、克拉玛依河等景区,听取了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汇报。

  据悉,截至2009年未,我市的旅游企业已有158家,其中旅行社15家、星级饭店20家。建成37处旅游景区(点)、18家“农家乐”、11家度假村、4家滑雪场、A级景区达到8家,其中国家4A级景区2家,3A级景区2家,2A级景区4家。2009年,我市旅游接待100.3万人次,比1999年增长21倍;旅游业总收入6.72亿元,增长25倍;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7669人,增长26倍,间接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

  检查组认为,市、区两级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旅游管理条例,完善旅游政策保障体系,营造宽松的旅游投资环境,促进了我市旅游市场的繁荣,但从建设“世界石油城”的战略高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旅游资源开发尝试不够,尚未形成具有核心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旅游产品;二是我市旅游的重点石油工业旅游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三是旅游“六要素”发展不平衡,“游”、“购”、“娱”相对比较薄弱;四是旅游业起步晚、底子薄,产业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五是旅游企业策划、营销、管理等专业人才缺乏。

  根据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检查组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政府要竖立大旅游观点,围绕我市的特色,高起点规划;二是定位要准确,四个区分工要明确;三是政府要引导企业,建成一批集科普、观光、培训为一体的基地,大力发展工业旅游;四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的旅游群体,将吸引外地游客的特色旅游与满足职工需求的内部旅游结合在一起;五是政府要统筹开发旅游纪念品,在资金、政策、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副市长祝贺香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23日的汇报座谈会。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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