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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大:小小联系点 民主大担当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联系点建设,将其作为拓宽民主立法的重要渠道,通过精心布点建设、配强力量激发活力、多维联动发挥作用等举措,推动立法联系点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精心布点,打造特色
本着便捷、专业、广覆盖的原则,坚持“一点一特色”,采取强指导、跟踪推进等措施,高标准打造一批联系点,架起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1.标准化建点
为了高标准建点,市人大常委会统一下发了建点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性、覆盖范围、专业性、带头人、团队要求等8方面选点标准,各地高标准、严要求、层层筛选,在全市3个街道、7个社区、4个乡镇和1个大学标准化建点15个。如佳木斯大学法律系立法联系点,是本地最高法学专业机构,该点基础较好,负责人参政议政热情高,成员学历层次、文化水平高,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效果很好,提出的意见建议专业性强。
2.规范化建制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指导各点抓好制度建设,在制定《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各点先后建立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联络员职责、立法调研、法律宣传、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等10余项规章制度。目前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普遍建立了组织机构,严格按制度推进,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规范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还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设立了准入与退出、融合共建标准,极大的激励了各立法联系点的工作积极性,各立法联系点的整体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3.特色化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多次深入各立法联系点指导工作,鼓励各点结合自身实际推出适合本点的运行机制,在人员配备、服务档案等方面做到精细化管理。特别是结合联系点文化建设,让每一个联系点都独具特色。还指导各立法联系点设立民意征集点80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各点做好意见征询、整理反馈、资料归档等工作,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所办事、有章理事,充分发挥征集点作用。如富锦市城西街道民主社区立法联系点,在市行政大厅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点,针对群众对立法工作认识度不高的现状,通过发放“连心卡”、设置“反馈箱”等方式,方便人民群众反映意愿和建议,畅通了群众与立法机关的交流渠道。
二、配强力量,激发活力
在建点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运行力量的配备,坚持政治性、专业性、参政议政热情等标准选人,目前全市建立了200余人的专业智库,组建了300余人的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队伍,形成点、线、面联动的社情民意收集格局,收到了很好效果。

1.选优配强专业力量
把各领域、各行业的200余名专家学者纳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神经网络”,在社区网格群“三公开”,充分发挥“外脑”智囊作用。前进区园林社区立法联系点由1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负责,点内成员由律师2名,金融专家1名、环保专家1名组成,配备非常强,在实际工作中,既能深刻领会立法本意,又能更好的发动群众,在开展立法联系点工作中传达和沟通更为高效,任务落实也更加精准。针对辖区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在《佳木斯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修改意见征集中,利用社区“板凳会”,邀请红色文化专家、律师等多个领域人大代表参与,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15条,采纳5条,实现专家沉下去、声音传上来。
2.选优配强服务力量
各点积极创新方法,选好用好信息采集员,当好民意“传导员”。目前各点共遴选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社区群众等100余名充实到信息采集员队伍,同时加强培训,健全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员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佳木斯大学法律系立法联系点,结合自身优势,建立了“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模式,由法律专业教师担任专任联络员,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仲裁员等多元主体充实信息员队伍,以讲座、座谈会、社区宣传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立法意见征集。同江市兴华街道立法联系点组建了20余人的信息采集员队伍,建立了“1+6”工作模式,扎实开展意见征集、实施评估、立法调研等6项业务,高质量做好立法联系工作。
3.选优配强培训力量
“为有源头活水来”,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市优选大学教授、律师、法官、检察官、行业专家等,建立了既有实际工作经验,又有专业能力20余人的培训团队,设立了培训专家人才库,因需选师,不定期组织各点工作人员、联络员、信息员、志愿者参加的专题讲座、条例解读等学习培训活动。开展了立法法、监督法、“行政三法”、法言法语等与地方立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9期,参训人数356人次。还组织了20余人参加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地方立法培训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整体工作水平。
三、多维联动,发挥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依托联系点和全市网格,常态化开展立法民意征集和法治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网络”联动,“普法+宣讲”联动,“征询+监督”联动,切实发挥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地方特色的立法联系点品牌。
1.“线上+网格”广纳民智
充分利用全市8500余个网格平台,引导市民参与立法过程,广纳民智,打通立法与民意之间的“最后一米”。如在《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草案)》修改中,就条例中涉及的禁烧范围等重点问题,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向居民开展网络问卷调查10万余人次,为核心条款的设定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平台共建、人员共用、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点家”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数字赋能地方立法民意征求直抵基层、直通一线。
2.“普法+宣讲”服务群众
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建立常态化的普法宣传体系,组织、发动基层立法联络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加入地方性法规的宣讲宣传活动,把“法言法语”转换为“百姓语言”。郊区红旗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立法联系点创建的“代表说法”活动,目前已开展8期。邀请辖区律师人大代表,除讲解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外,还专门解读《佳木斯市物业管理条例》《佳木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佳木斯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融入了日常生活的场景,增强了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3.“征询+监督”提升质量
抓好地方性法规立法前和实施后的意见征集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各点积极组织代表、选民、专家等参与立法前的调研和实施后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立法向前后两端延伸,让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提升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质量。如汤原县社区办立法联系点第一时间通过“社区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立法和条例实施意见征集,组织辖区群众600余人次参与《佳木斯市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10余部地方性法规的征集活动,反馈意见58条,其中关于加强物业党建引领、大力整治二手车商家擅自侵占人行道公共停车位、做好法规实施后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条例实施情况监督等12条建议被采纳,立法和法规实施“大门”真正开到了群众“家门口”。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