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9年03月07日 15:49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2019年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和全国一样,乡村振兴成为激荡在三晋乡土大地上最为动人的梦想,成为回旋在2000多万山西农民心中最为深切的期盼。

    3月5日下午、6日上午,山西代表团的代表们在驻地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热议乡村振兴战略,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要有法治来进行保障。

着力打造平安乡村法治乡村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说到乡村振兴,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山西省忻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晓东代表一下打开了话匣子:“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这样才能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具体说来,就是要加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为确保乡村战略的顺利实施,2018年,山西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平安乡村建设,要坚决打击整治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空体系建设,深入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持续开展农村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政治,扎实推进农村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朱晓东进一步说道。

    对于法治乡村建设,朱晓东说,政府要将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村级事务决策、公开、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深入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向农村辐射。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张建国代表是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贺家庄乡东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他的家乡是一个群山环绕、沟壑纵横、村民自古靠天吃饭的小山村。童年留给他的记忆,就是生活很苦,但乡亲们友善互助,大家帮扶着过日子。

    2008年,张建国放弃了自己在都市繁华舒适的生活,回到东下庄村这样一个贫困、偏僻、闭塞的小山沟,担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针对村里的难处,张建国带领村民修路、接自来水、养牛、种核桃……面对村民的质疑,他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鼓励村民搞养殖,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村民的认可。现在,东下庄村由过去落后封闭的小山村变为临汾市小有名气的先进村。

    提到乡村振兴战略,张建国说,这是关系广大农村振兴发展的大事。要实现这一美好愿望,需要全党全国人民上下一条心,撸起袖子加油干。关键中的关键是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而要发挥好这一作用,就必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张建国认为,有“两个关键”:

    一是要抓好培养教育。要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忘当年举起拳头那一刻说了什么。在这方面,过去一段时期,对农村党员教育有放松的地方,使基层党员干部混同于一般群众,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要抓牢主体责任这个“关键”。“最后一公里”能不能打通,关键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能不能真正落实到基层,就是要看主体责任在基层能不能落实。只有党员的理想信念树立了,责任到位了,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

    “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责意识,真正把从严治党作为主体责任,一抓到底,才能严出管党的实效,管出党员的本领。”张建国说。

    同时,还要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前沿哨所的作用,把发现和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让党的决策能更接地气,让政府能更有效的解决民生问题。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薄弱,是阻碍乡村振兴的最大短板。”张建国呼吁,要大力度改善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党和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财政引导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我是农民代表,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乡村振兴就是我们农民祖祖辈辈的期盼。”说到乡村振兴,山西省原平市子干乡子干村党支部书记栗翠田代表如是说。

    栗翠田所在的子干村是以抗日英雄刘子干命名的村庄,是原平市的第一人口大村,全村1327户4000余口人。

    作为一名农村党支部书记,栗翠田深知一个村庄仅靠几亩集体机动地等薄弱的家底,仅靠承包、租赁等传统单一的经营方式,集体经济难以发展壮大。

    栗翠田告诉记者,调研显示,全国40%左右的村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0%的村是由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能。

    对此,栗翠田认为,依照民法总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是特别法人,呼吁加快颁发特别法人证书和统一社会代码,使集体经济组织“人有证、证有号”,名正言顺地投身于乡村振兴战略、壮大集体经济的浪潮之中。

    随着外出务工、进城定居的农民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农民因原有宅基地交通不便而从原有住宅搬迁,造成农村宅基地空闲、闲置越来越多,农村宅基地闲置面积逐渐加大。

    对这一现象,栗翠田说,这些闲置的宅基地对我国本就珍贵、有限的土地资源是很大的浪费。一面是城镇化建设突飞猛进,建设用地连连告急,一面是农村空置闲置宅基地无人问津,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要引起足够重视。

    栗翠田认为,应尽快制订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有关政策,执行统一标准,让农民明确产权、厘清认识;加大土地保护执法力度,对非法超占、抢占、违法建设者,早发现早处理;给予财政支持,让农户顺利退出闲置宅基地,盘活建设用地存量。

    对于乡村治理,栗翠田建议,通过财政引导构建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比如,探索财政金融互动模式,推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通过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等方式,激励和推动村委会和村民共同参与建设乡村公共事业;切实建立健全村级财政的体制机制,大力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主性和带动性。(法制日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 马超)

编 辑: 何蕾
责 编: 余晨

相关文章